辽卫提〔2024〕59号
寇巍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我省医共体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2019年起,我省启动县域医共体试点,截至目前全省46个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均已完成县域医共体建设布局,计划组建53个县域医共体。其中,34个县已制定县域医共体实施方案。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均提出全面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的工作要求。我省也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积极推动全省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一是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省政府和省委深改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起草我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实化、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并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在《实施意见》中明确“畅通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四是《实施意见》明确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考核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待《实施意见》印发后,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将另行制定细化落实文件。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3年筹集拨付资金43.1亿元,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供给。一是筹集拨付资金23.8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9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筹集拨付资金14.6亿元,推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三是筹集拨付资金1.9亿元,支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和基层标准化中医康复治疗室建设,对基层中医专科技术骨干及乡村医生实施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四是筹集拨付资金1.8亿元,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人才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提升卫生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五是筹集拨付资金1亿元,支持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险服务获得感。
(三)关于“加固人才支撑”
落实“以需定招、免费培养、定向就业”激励政策,推进“县聘乡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乡聘村用”村医委托培养工作,每年至少招收100人。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每年至少提供100个全科岗位。实施大学生村医招聘专项计划,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按规定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一批服务人员深入乡镇医院、村卫生室从事为期2年的支医服务。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计划培训660人。开展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每年至少覆盖1000人。通过医生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诊疗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基层医师队伍。
(四)关于“加强监督考核”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自2023年8月起,围绕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11项评判标准要求,对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开展定期评估,已下发3期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通报,坚持问题导向,逐步提升各地医共体建设水平。同时,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县域医共体的整体考核和监管,明确县域医共体整体任务目标、考核指标和外部监管清单,提高建设质量,提升服务效能。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全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90%的县基本建成县域医共体。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继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落实投入保障责任,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医保支付政策,多渠道引才、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优化招聘程序、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等多方面加固基层人才支撑,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大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