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第130203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9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

辽卫提〔2024〕61

刘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儿童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问题,深入实施《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健康辽宁行动(2021-2030年)》,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与省委社会工作部、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工作联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不断强化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推动40%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20%以上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建立学校、社区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间的协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相关要求,依托国家重大公共卫生精神卫生项目,2023年开始,选择8个市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科普宣传、筛查评估等,探索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积极推广大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早期发现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并指导家长带儿童尽快转诊至具有诊治能力的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治疗。

  、不断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深入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依托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妇科,加强青少年人群的生殖健康教育,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疾病防控知识,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和指导。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免费提供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皮下埋植剂、取出皮下埋植剂、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和输精管吻合术等基本避孕服务。通过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点发放各类避孕药具近1200万个,促进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和使用,预防性传播疾病,预防非意愿妊娠。

  三、加强“医校社”协同,加强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科普知识宣传

  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学校、社区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间的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儿童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动,举办“童心”行动-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系列公益讲座,深入学校、社区等场所进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巡讲;结合“9.26世界避孕日”开展生殖健康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宣传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和艾滋病预防知识。省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依托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团省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持续实施“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项目等活动,为全省少年儿童尤其是特殊群体的困境儿童提供常态化服务。各级妇联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提供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从心理、精神、生活等各方面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教育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青春健康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一是持续推进《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二是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生殖健康宣传倡导、青少年生殖健康促进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等工作有效开展。三是省教育厅加强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和心理指导中心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和高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医校社”协同做好青少年生殖与心理健康服务,保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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