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24〕68号
崔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医院应急疏散能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推动我省医院应急疏散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现将我省有关工作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部署推进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和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印发《辽宁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集中除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等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地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应急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5月20日,组织召开全省卫生健康安全生产视频培训会,围绕医疗卫生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全省卫生健康系统1361人参加培训,其中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705人,实现了省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二是组织全省医疗机构认真开展防灾减灾等工作自查,并加强演练。定期对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整改。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报送全国防灾减灾日和汛前准备有关情况的通知》,各地、各单位针对行业特点和卫生应急职能,积极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医疗救治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共修订相关预案20余部,组织各类培训和演练488场(次),参与人员近2万人。
(三)加强警示教育,广泛深入宣传
按照省安委办要求,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保持警钟长鸣。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相应宣传活动。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共开展各类大小宣传活动507场(次),直接参与人员近万人,惠及职工6.6万人、公众10.06万人;摆放宣传展板667块,发放宣传海报1313份、宣传资料7.5万份,电子屏滚动宣传标语口号及应急知识10万余频次;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发布防灾减灾知识573条,浏览人数达近7万人。铁岭市、盘锦市、朝阳市等分别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广场”等大型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坚决消除隐患
年初以来,我委多次派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组,先后深入沈阳、大连、抚顺、丹东、锦州、铁岭、盘锦、葫芦岛等地,对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43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省属医疗机构7家)进行检查,针对问题隐患下发整改意见函,加强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3月份我委业务处室派出20个工作指导组,在对全省14个市44家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检查的同时,就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抽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与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部门合作。一是联合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员紧急疏散等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夯实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基础。二是联合各地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在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疏散逃生、自救互救等应急演练,提升安全防护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三是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及时消除致灾风险隐患,督促配齐配全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强化设施设备的使用培训。四是鼓励引导有专业救援救护技能的社会志愿者应急力量,积极参与、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防灾避险、医疗救护、疏散转移、应急知识科普宣传等工作,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群防群控能力。
我委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工作统筹谋划,为医护及患者提供一个安全安心的医疗环境。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