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办发(2014)137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各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省名中医的评选、管理工作,原省卫生厅于2008年7月印发了《辽宁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在充分发挥“辽宁省名中医”的作用,推动中医药学术的继承和发展,加快中医临床专业人才的培养,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学术的进步,《办法》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辽宁省名中医评选管理的工作需要。为此,我委组织对《办法》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辽宁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