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辽财预【2010】357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对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一、关于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收支预算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卫生计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卫生计生委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 预算公开的意义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办事效率;是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责任政府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绩效,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进社会公众和政府之间的理解,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