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2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招聘195名服务乡村医疗机构的大学生。
《通知》明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考试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编制保障方面,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据介绍,今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其他四个部门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服务,并给予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等待遇保障。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吸引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全省第一批共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17人,全部进入村医岗位工作并纳入编制管理。此次,我省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目前,我省已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详情可查看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gsgg/2024101416473810280/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