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

辽卫发〔202380

各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辽发〔20211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改卫生2023157号)有关精神,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作用,推动医养结合事业产业发展,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202311号)要求,经各相关单位申报和各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推荐,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民政厅进行材料和实地评审,研究确定4单位为2023年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评选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探索形成更加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为助力东北振兴辽宁振兴建设健康辽宁做贡献。

  全省相关中医药和养老单位要向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学习,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老服务上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加快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中医药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推动中医药在增进健康、发展经济、服务社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2023年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单位名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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