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辽宁省基层医生儿科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合格人员加注儿科执业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卫函〔2024307

各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基层医生儿科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4〕50号)要求,现已完成本年度基层医生儿科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招生、培训及考核工作。累计招收学员500名,其中461名学员完成培训全部内容、并通过结业考核。现公布考核通过人员信息,请各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15日前派人员以市为单位领取合格人员培训证书,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儿科执业范围加注工作,并将加注情况反馈我委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024-23392072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024-23391902

  邮箱:lnwsyz@126.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老楼辽宁省卫生健康委271室

  附件:2024年辽宁省基层医生儿科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合格人员汇总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