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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关于印发《辽宁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中介服务 行业规范标准》《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中介 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卫办发〔2019〕176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07-29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辽宁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中介服务 行业规范标准》《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中介 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中介服务行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辽宁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