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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关于公布2024年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卫函〔2024〕353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12-20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公布2024年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与健康旅游有机融合,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新业态,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3〕10号)要求,经各相关单位申报和各市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审,确定6家单位为2024年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希望被评选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品质,扩大中医药服务占比,拓展健康旅游内涵,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新业态持续发展。全省相关单位要向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学习,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不断延伸和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不断发展。

  附件:2024年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名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