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6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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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4年,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从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加强载体建设入手,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完善制度。省卫生计生委自去年10月组建后,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第一时间建立和完善了《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目录》、《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印发了《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成立了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的制度保证了省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搭建立体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4年,我委不断加强委门户网站建设,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调整和完善相关栏目,为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最大的便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现了在线申请,设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栏目、在线访谈栏目,完善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

  同时,利用新兴传媒手段,不断开辟新的公开平台,搭建起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辽宁卫生计生手机报、辽宁卫生计生委官方微博和辽宁12320卫生计生热线官方微博、微信,新华频媒等新媒体的多角度、立体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3年1月4日,我委与新华社辽宁分社联合出品的电子读物--卫生计生手机报正式创刊,2014年共发布141期,受众6万余人。卫生计生手机报发布政务信息更新内容快、覆盖范围广、宣传效果明显。2014年2月11日,与辽宁广播电视台共建公益互动服务类栏目《民生面对面》(卫生计生版)开播,定期向群众解读卫生计生政策,2014年共播出46期,为群众提供了新农合、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单独二孩”等卫生计生各方面的政策解读与答疑。2014年辽宁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网共受理服务事项36189件次。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官方微信于2014年3月20日开通,至今共推送卫生计生政务信息25263人次。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共有四大官方微博(新浪、人民、腾讯、央视),开通以来共发布3.03万条信息,粉丝数量达53万人。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进行新闻发布。2014年3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辽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我委主动回应社会的普遍关切,迅速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省政府网站、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中央驻辽宁新闻媒体和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发布“单独两孩”实施消息和政策解读。约请政府领导、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通过新闻媒体为公众分析人口发展形势,解读生育政策, “单独二孩”政策平衡实施,社会反响较好。2014年,我委召开了《辽宁省家庭发展社会动态调查报告》、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全省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辽宁省2013年度卫生计生人群健康状况报告等新闻发布会,参加了省政府举办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新闻发布会。召开多次新闻媒体通气会,向社会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篇,内容涉及“单独两孩”政策、《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家庭发展状况报告、食品安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医改等多个方面。

  (四)精心策划组织2014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以“解读政策面对面,服务民生心连心”为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在2014年5月15日当天,开展了一系列与群众直接互动的别开生面的活动。与辽宁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共同举办了一期公益互动服务类节目《民生面对面》,就当前百姓十分关心的“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为听众介绍和解答。开展“市民走进12320”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型义诊活动。开展“政务公开进政务大厅”活动。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东北新闻网、多家电台等新闻媒体从5月14日起连续3天对我委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了广泛报道和宣传。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全面公开。按照省政府的决定,我委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均通过我委网站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在委门户网站公布了《省卫生计生委行政权力目录清单》。

  (二)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与政府采购信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均在我委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全部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三)及时公开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包括重要卫生计生专项工作方案、规划统计信息、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妇幼健康、药品器械管理、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2014年,主动公开卫生计生政府信息2076条。

  (四)主动公开信用数据。2014年,在省信用数据平台公开失信数据75条,守信数据145条。

  (五)注重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工作。2014年,我委涉及两项重大政策调整,分别是“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调整属于执行中央决定。为使“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更加稳妥、扎实、有序,在政策出台前,我委先后召开委内座谈会、全省市、县、乡(街)三级层面座谈会、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论证会,征求各部门、组织、社会各界意见。政策出台后,全省统一编印了《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问答》和《辽宁省“单独两孩”生育手续办理指南》,发放给基层干部和群众,同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便于群众准确掌握政策,熟悉办事流程。举办了全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宣传引导培训班,指导全省各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全省各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都设立了热线咨询电话。通过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借助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报纸、宣传栏、政务公告栏、手机短信广告、车载电视广告等载体,解读“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和办事流程。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多次走进民心网和辽宁广播电视台的直播间,系统宣传和解读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接听听众来电,为听众和网友介绍和解答相关生育政策的问题。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被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14年立法计划,修正进行了5轮征求意见工作,分别为:第一轮,4月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初稿)》在委内征求意见。第二轮,省政府法制办初审后形成《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刊登在辽宁法制网和省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发送给各市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第三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前介入,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卫生计生委组成考察调研组进行立法调研和考察,到基层征求意见。第四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修正案草案。省人大办公厅8月初在省人大网站上全文公布了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各单位、各组织和各界人民群众意见。第五轮,8月份中旬,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卫生计生委组成调研组赴盘锦、阜新进行立法调研,面对面听取人大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基层计生部门和计生专干等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9月28日,省人大公布《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我委第一时间在委门户网页公开了政策解读。同时,在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华商晨报、辽沈晚报、新华网、新浪网、民心网、中国经济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新闻和相关解读,使群众能够迅速了解相关政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76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通过省政府公报公开信息4条;送交省政府政府信息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93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共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8件。按时办结37件,延期办结1件。申请答复数38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7件,同意公开答复的2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起,后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省政府做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无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还不到位,个别单位和人员认识问题还有待解决。二是培训工作开展还不到位,在工作中,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法规制度把握不准的问题,业务能力问题还有待解决。

  七、2015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抓好一个中心,筑牢三个支撑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抓好一个中心,即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这一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规定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做好重要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和出台后的解读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筑牢三个支撑点:一是继续加强公开工作的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辽宁卫生计生手机报、辽宁卫生计生委官方微博和辽宁12320卫生计生热线官方微博、微信,新华频媒等构筑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及时高效回应舆情热点。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规范制度,同时通过绩效考核、督查督办等方式抓好规范制度的落实。三是开展相关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计划开展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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