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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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全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明确审核人员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合法、权威、真实、客观、准确。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规范设置领导信息、机构设置、重点工作、人事信息、部门会议、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专栏信息,促进政府工作内容公开化,群众办事便捷化。按照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委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专栏与省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对接,并于2020年底正式上线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五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12320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信息2249条,向省政府办公厅送交主动公开文件45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申请形式8件,占16.3%;以信函形式申请35件,占71.4%;当面递交2件,占4.1%,传真4件,占8.2%。其中,依申请同意公开14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处理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2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无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涉及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

6

2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17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2

0

0

0

0

0

2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还需不断扩大,公开形式仍需不断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便民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知度和熟悉程度不高,不合理使用申请权等问题较为突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1年我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合法、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媒体作用,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解决社会舆论。三是加强对全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以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培训,显著提高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公众科普工作。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设立“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以疫情通报防控动态通知公告控知识、医者风采驰援武汉和新闻报道等子栏目作为支撑,全方位、多角度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举措等进行政策解读、公众宣传和新闻播报,累计发稿2200余篇次,确保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不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在助力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全社会积极响应参与疫情防控、树立医务工作者良好职业风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共发布疫情信息375次,在委网站、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共发布疫情相关信息近万条。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我委制定了《省卫生健康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任务,倒排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继续完善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制度。将院务公开作为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部署推进,努力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指导医疗机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列为对医院考核评优和日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等级医院评审相结合。2020年,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公示栏、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公开院务信息近20万条。

    (四)持续做好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通过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健康辽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信息发布”、“医改进行时”和“精准帮扶、大爱无疆等专栏”等专栏对卫生健康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主动公开。通过“公共服务”专栏推进便民服务,切实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2020年我委政府采购预决算情况予以公开。实现委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持续做好各地医改成效经验、行政审批事项调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等信息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情况。对以委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年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件,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内容、政策实施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权威详细的解读。利用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全年共参与3次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向全省通报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积极回应舆论热点,回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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