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度辽宁省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辽政办公开2023〕5号)、《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辽政办公开2023〕6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及时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及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处室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处室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落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合理确定公开形式。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

  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做好建议提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等公开工作。

  做好决策预公开工作,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凡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部门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部门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部门法制机构原则上不予合法性审查。

        三、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做到接收、登记、转办、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全过程留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的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巩固疑难申请件的部门会商机制,确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准确,答复意见清晰明了。

        四、持续做好政策解读

  深入落实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应聚焦新旧政策差异、适用范围、办事指引等,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避免简单照抄文件内容。不断拓展解读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有效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丰富解读方式,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画等形式,力求解读通俗易懂,发政策性文件图解比例不低于50%。针对政策文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群众和市场主体集中咨询反映的问题,做好动态跟踪解读,做精政策解读品牌。

  探索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选取本单位制发或执行的重点政策,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情况,适时调整政策措施,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不断优化检索功能,方便企业群众快速、准确查阅政府信息。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在发布政务信息方面的作用,推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资源互通。发挥服务调查研究功能作用,门户网站要具备调查征集及调查数据收集分析功能,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公众参与度。

  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六、有序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委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要求,做好本单位信息工作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服务水平。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