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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 医学名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10-11

辽卫函〔2025422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55号)和《关于开展第“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5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辽宁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疾控、保健、科研及中医药等领域工作,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医学名家项目。

  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不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已获“兴辽英才计划”其他人才项目支持人员,不申报医学名家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担任厅局级及相当层次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掌握。

  二、评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医学名家评选采用举荐和遴选两种方式。其中,举荐为等额推荐,遴选为差额推荐。对举荐人选,用人单位务必坚持更高标准,优中选优,如无适合人选可不举荐。举荐人选与遴选推荐人选一并进行专业评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举荐人选将不予支持,同时缩减下年度单位举荐名额。举荐(遴选)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辽委人才办〔20255号中“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申报人员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101日。

  关于“在临床一线工作”的认定,具体指:近3年(202311日至2025101日)平均每周门诊出诊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以门诊排班表为准)或在病房工作(以住院病案首页记录为准)服务患者不少于300人次/年。

  四、申报渠道及流程

  (一)个人申报。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负责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请报名,按要求填写报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及综合材料(中医领域申报人员提供)。同时,请西医领域申报人员于20251016-1022日期间登陆http://218.60.153.241/login在线填报生成《“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杰出医学名家、领军医学名家、青年医学名家)》A版和B版后下载打印,并在申报表承诺栏中亲笔签名。中医领域申报人还需撰写个人临床业务综述,具体要求请到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拔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履行党委(党组)审定程序,对拟推荐上报的人选按规定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函(纸质版1份)。以本部门(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选拔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表》(附件3,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A版和B版各2份,A版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个人临床业务综述(中医)(纸质版一式7份,不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佐证清单》及所列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1份为高亮标注申报人姓名版本,1份为涂黑隐藏申报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版本)。佐证业绩材料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医领域推荐人选佐证业绩材料无年限限制),由推荐人选自行组织胶印,加盖单位审核部门骑缝章。所有佐证材料按序标记页码,并在申报表所列相关信息后标记对应的佐证材料页码

  (二)电子材料。

  1.《“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汇总表》《“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

  2.书面材料扫描件。

  3.材料有关要求:

  1)西医领域申报人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文档2份(1份PDF文档为原始版扫描件;1份PDF文档为隐去包括病案号、患者姓名、申报者姓名及其他人员姓名等所有个人及单位信息,并在申报者姓名位置标记为“A”的隐藏版扫描件,如在评审中发现有涉及以上信息的按违纪处理)。

  2)PDF电子文档扫描图像类型选择彩色,分辨率要求150dpi。PDF电子文档按照类别要求整理形成相应的文件夹。按照以下命名文件夹名称(文件夹1:“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文件夹2:佐证材料)。

  3)所有原始版扫描件装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申报层次(杰出/领军/青年)-姓名-三级学科-推荐单位(XX市卫健委/省直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原始材料;所有隐藏版扫描件装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杰出/领军/青年)-姓名-三级学科-推荐单位(XX市卫健委/省直单位/北部战区总医院)-隐藏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是省委支持培养高端医学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于打造我省医学人才竞争优势,全方位培养、使用、激励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各市、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推荐出来。

  (二)以用为本、统筹兼顾。“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人选推荐要坚持以用为本,聚焦行业需求。要统筹杰出医学名家(中医大师)、领军医学名家(名中医)和青年医学名家(青年名中医)三个层次西医、中医、公共卫生不同专业领域,确保推荐人选层次高、业务能力水平强、专业范围涵盖广。

  )压实责任、保证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推荐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标准组织开展举荐(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坚持以能力、业绩、贡献评价人才,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各地区、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对同层次推荐人选出排序。

  加紧部署按时报送。请各市、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北部战区中医药)及时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专区下载相关通知按要求组织开展人选推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1031(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上报材料均不返还。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医领域人选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317室,中医领域人选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中医领域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lnzyjzhc@163.com)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冮毅

                  西医领域材料受理:刘雪梅  024-81006211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中医领域材料受理:海晶美  024-23392720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中医)

   附件:1.“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

               3.专家评议意见

               4.“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举荐(遴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5.申报材料佐证清单

               6.个人临床业务综述答题纸(中医)

               7.综述撰写要求(中医)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