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辽宁出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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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望.辽宁日报]发布时间:2023-11-01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日前,《辽宁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全面启动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和管理,保障母婴健康和安全。
多年来,我省不断加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我省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达99%以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及相关单位要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预防育龄妇女感染,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各市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组织符合检测条件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免费检测机构落实孕期首次产检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措施,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专案管理,并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
同时,要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区域间医疗保健机构以及机构内部科室间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的快速转介和对接。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和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妇幼健康等相关系统数据的协同共享和比对核查机制。强化数据分析利用,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完善提高。
此外,要加强实验室管理,做好感染者权益保障。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就诊。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