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4-12
辽卫发〔2023〕18号
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其他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自2014年成立以来先后完成了立项的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以及国家布置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工作。2020年印发了《关于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卫办发〔2020〕63号),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印发了《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现结合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工作实际,修改了《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并对审评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附件:1.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
2.辽宁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7日